本文目录一览:
- 1、14年办的独生子女证。如今国家放开二孩政策,对于这个补贴还有吗?具体是...
- 2、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3、浙江衢州2014年超生罚款多少
- 4、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促进人口健康发展,优化生育政策措施)_百度...
- 5、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什么
- 6、平阳县农村人口超生要罚多少有标准吗
14年办的独生子女证。如今国家放开二孩政策,对于这个补贴还有吗?具体是...
关于实行全面开放二胎的政策后能否补办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这样规定的,如果自己的孩子在所在地省内全面实行二孩政策之前出生的,随时都可以补办。如果所在地省内全面实行二孩政策之后出生的,则不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现在国家放开二孩政策,即使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也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没有补贴;二孩政策前,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且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可以领取补助。
除了奖励扶助和保健费外,乡村独生子女家庭还享用合疗补贴政策。详细为父母和独生子女免交合疗。
年1月多地再发鼓励生育新政云南省 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二孩补贴2000元、三孩补贴5000元。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浙江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浙江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
2、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4月22日通过的一项法规,旨在促进人口健康发展,优化生育政策措施。第一章总则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规定了本条例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内容。
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并落实人员具体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5、《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6、浙江陪产假新规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衢州2014年超生罚款多少
有以下罚款标准: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
超生罚款是按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苏州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23687X2人X4倍约19万元,未婚生子约为9万。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计划生育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二倍以上的。
标准为: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来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说,超生几个就罚几个,比如超生第三胎为双胞胎的,就要交双份社会抚养费。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促进人口健康发展,优化生育政策措施)_百度...
(五)坚持依法管理,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六)坚持综合施策,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合力,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一条为了规范浙江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浙江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并落实人员具体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本条例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第三条 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遵循人口发展规律,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方针,保障家庭计划生育的权利和利益,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什么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规定了流动人口的管理范围、登记、服务等内容。第七条流动人口管理范围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在浙江省境内居住或者长期停留的人口。
法律分析: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人口发展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本条例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第三条 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遵循人口发展规律,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方针,保障家庭计划生育的权利和利益,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平阳县农村人口超生要罚多少有标准吗
农村超生罚款标准:农村居民有超生一个以上子女的,夫妻双方应当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基础上,征收一次性社会抚养费三倍以上六倍以下。
超生罚款是按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