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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1、方案提出,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统一下调为16%;适时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将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逐步调整至16%。
2、首先,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进行新老办法对比,限高保低的政策,该部分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也就是2014年至2024年期间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3、第关于养老保险范围扩大,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畴,也就是说原来只有企业员工才能缴纳养老保险,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也可以缴纳养老保险。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促进人员流动,保障退休人员墓本生活,制订本方案。
5、年8月,深圳市事业单位也进行了同样的改革,2013年底,深圳市递交方案,对改革之前参加工作的“委任制”公务员进行养老保险改革。深圳为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工资的21%,其中单位缴13%、个人缴8%。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
在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不转移参加试点期间的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改革前的个人缴费本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国务院同意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制订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现予印发。
什么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个统一”: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按照多缴多得原则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五个同步”: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改革事业单位引发攀比。
国务院决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改革条件逐渐成熟、社会共识逐渐凝聚的结果。可以从三个方面观察分析这一改革的背景:第一,“双轨制”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成因。
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由于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两者之间待遇差异较大,且这种差异已引起群众的不满,要求缩小差距、统一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从实际看,我国现在只对企业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滞后,导致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和难以进行正常的人员流动,客观上不利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关于养老保险范围扩大,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畴,也就是说原来只有企业员工才能缴纳养老保险,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也可以缴纳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2024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1、第一,养老金并轨过渡期结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将取消新老办法对比,限高保低的政策,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将按照新办法核定养老待遇。
2、换言之,2024年之后,同一地区,在同等条件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企业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因为计算方法一样,退休后领的数目将是一样的。
3、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在2014年10月1日施行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设置了10年的过渡期。第一年补发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10%,第二年补发20%,一直到2024年补发到100%。
4、年10月1日前后退休有享受十年过渡性养老金的区别。
5、年,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将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养老金的核算步入新阶段,经过10年过渡期,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改革已经彻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