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适用本条例。
2、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对象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即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失业人员。
3、第十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全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适用本条例。
本人工资高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计算缴费。
最早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是经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根据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就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等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广州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
1、从2021年12月1日起,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00元上调到2300元。即2023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2300*90%=2070元。
2、广州失业保险金发放州最低工资的80%;广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1低工资的85%;广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年以上:广州最低工资的90%。
3、元。根据查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得知,广州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百分之50发放,截止2023年12月21日为2070元,乘以百分之50等于1035元每月。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
法律主观: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律按最低工资的75%发放。条件: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广东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规定
(一)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每满一年,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不满一年的缴费时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
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
按失业前月均缴费工资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