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的“人性化”
意外从来都不偏心,拥有一份意外险产品对我们来说格外有重要,意外保险产品作为当下非常热门的险种,它不仅仅只是通过合同条款内冷冰冰的文字进行正常的赔付,它也是有人性化的。
从保障内容上分析来看,大护甲5号成人意外险绝对算是一款保障全面的产品。
意外险可以转移意外伤害所带来的经济风险,但它一般只能保障意外伤害所造成的身故,在其他的方面,就像疾病导致的身故就不能保障了。因此购买意外险来防身故是不太人性化的。
这款产品分为三个版本,基础版、经典版和尊贵版,意外身故和伤残够用,最高版本可以买到50万,特别是意外医疗不限社保100%报销,0免赔,实用性很高,且额度最高5万,还拓展了误食异物和意外骨折的费用,价格也很人性化。
人身意外保险案例分析
【案例】 2012年4月29日,陈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王某,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并当即签发了保险单。但在保险单上列明的保险期间自2012年5月1日0时起至2013年4月30日24时止。
案例简介:2000年1月,王小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终身保险,并附加了保额数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特约。
某甲,死亡的近因是车祸,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某乙,死亡的近因是心脏病,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死亡给付责任,但应承担乙因车祸导致骨折的赔偿责任。
真实案例 2018年年底,62岁的王某在当地保险公司买了一份家庭综合人寿保险,附加人身意外险保障,保额22万。
金某妻子知道后,以民事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丈夫金某的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赔偿金额,支付其赔偿金67000元。案例分析上述案例中,金某的公司在其发生意外后,为其投保了人身意外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案例分析
1、【案例】 2012年4月29日,陈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受益人为其妻子王某,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并当即签发了保险单。但在保险单上列明的保险期间自2012年5月1日0时起至2013年4月30日24时止。
2、案例简介:2000年1月,王小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终身保险,并附加了保额数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特约。
3、某甲,死亡的近因是车祸,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某乙,死亡的近因是心脏病,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死亡给付责任,但应承担乙因车祸导致骨折的赔偿责任。
4、真实案例 2018年年底,62岁的王某在当地保险公司买了一份家庭综合人寿保险,附加人身意外险保障,保额22万。
5、问题一:意外伤害案例 20分 □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生物工程专业072班 殷实 案例一 课间玩耍 发生意外 辽宁省某中学一年级学生王某,在课间活动奔跑过程中,绊倒在地上,造成右手肘关节肿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