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新劳动法增加了哪些内容?9月份的补充条例内容是什么呢?
最新 劳动法 实施条例(全文)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 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这些内容是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经2008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
新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主要包含:关于立法宗旨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008年新劳动法如何规定无固定合同的签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说的可能是上述的第三项规定。
第二个条件:自愿续订,当事人双方都同意延续劳动合同。只要一方不愿意,就不能订立无固定期限。第三个条件:劳动者自己提出,劳动者自己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不主动明确提出。
年签订的不算,08年签订一次算一次,09年签订一次算第二次,10年没有签订,应该算是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要从200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三次签订时,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颁布日期是哪一年几月
1、该法则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法律分析:中国最新《劳动合同法》是2007年6月29日颁布的,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3、劳动合同法是在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的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4、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颁布部门仍为1994年7月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于1995年1月1日施行。08年颁布实施的是《劳动合同法》而非《劳动法》,《劳动法》自施行至今未修改过。
5、我国政府颁布实施的旧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劳动合同法颁布日期是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新劳动法主要对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57条、第62条、第63条、第66条及第92条进行了修改。
6、法律分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