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计划生育条例(四川计划生育条例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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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婚假

法律客观:《人口与计生育条例》规定 法定婚假: 按 法定结婚年龄 (女20周岁,男22周岁) 结婚 的,可享受3天婚假。

新《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1月22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的通过,晚婚假取消、生育假延长等公众关心的问题终于明确。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川产假2023年新规定解读

1、产假2023年新规定具体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法律主观: 劳动法 62条规定:“ 女职工 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 产假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 女职工产假 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四川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

四川的育儿假期有10天。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前,可以每年累计享受10天的育儿假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出勤处理,向劳动者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

法律分析:四川关于育儿假相关规定如下: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

江西省:在孩子不满3岁期间,夫妻双方每年有10天的育儿假。四川省:子女不满三岁的夫妇每年总共享受十天的育儿假,这被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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